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决定在2004年-2007年分三个阶段完成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5种高毒农药的削减工作,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禁止在农业上使用这5种农药。
2005年削减工作的目标是:所有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混配制剂产品,非原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单制剂产品,除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外,停止在其他作物使用,示范推广一批已经成熟的替代产品,筛选一批新的替代产品,切实减少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量。
据介绍,目前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量占农药总使用量的1/4左右,而按照削减方案,这5种高毒农药的混配制剂产品和非原药生产企业的单制剂产品应已退出市场,而实际上还在继续生产和使用。原因在于其杀虫谱广、速效性强、使用成本低、应用面广,农民普遍用于防治水稻、棉花、小麦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主要害虫,也有一些农民违规用于防治蔬菜和果树害虫。另一方面是替代产品不能满足农业生产要求。